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在对外宣传和对内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结合学校宣传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三校三审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由学校统一管理审核,由专人负责平台架构、版面设计、信息接受、信息发布及平台维护管理等。
第四条 微信公众平台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所收稿件的排版编辑和发布,并进一步检查稿件内容和形式,审核稿件是否符合发布的条件。
第三章 内容及信息发布
第五条 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范围
1. 学校各种活动动态。学校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
2. 学术成就建设、交流与合作等。
3.学校结合实际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 信息发布要求
1. 所发布信息的相关资料由各微信公众平台所属组织存档备案。
2. 实行“三校三审”制度,即拟发布稿件或信息必须经过宣传小组的一审一校、中层二审二校、校级分管领导三审三校之后才可发布,应严格履行此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稿件或信息不得发布。
3. 各责任部门要确保上传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转载信息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信息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4. 文字信息应控制在1200字以内;图片采用JPEG格式,图片大小900*500像素;上传视频不超过20M,文件格式可采用mp4、flv、f4v的形式。
5. 微信公众平台按需发布信息,群发前需进行确认。
第七条 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四章 微信公众平台管理
第八条 任何人未经学校微信公众平台负责人允许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信资料。
第九条 微信公众平台访问密码由专人管理,不得私自泄露。
第十条 为了使学校微信公众平台能充分发挥作用,各平台所属组织应积极发布信息,并保证质量优良,从而丰富学生生活,促进师生交流,优化宣传环境,促进学校发展。
第十一条 微信公众平台每年的年检、续费、认证由学校相关人员负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